文山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1993年,2002年12月机构调整为文山州壮族苗族自治洲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设七个县管理部。中心在全州范围内为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结息、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个人帐户的设立及其电算化核算等业务。 衷心感谢各有关部门及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对中心工作的支持,让我们携手合作,共创美好明天。
主要职责
1、具体负责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审批个人住房公积金支取、转移业务;
4、负责考察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项目;
5、负责协调受托银行的业务关系;
6、负责办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
7、负责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授权委托在本辖区内的业务办理;
慧择提示:文山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开拓,勇于创新,进一步加强资金归集力度,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大资金投放力度,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使公积金真正为人们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