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基数的上、下限。按照《日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规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市统计部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下限为省政府公布的日照市最低工资标准。据此,日照市2015年7月-2016年6月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限额为12463元,最低限额为1450元。
(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的确定。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7月份至本年6月份月工资总额的平均数。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高于最高限额的,按最高限额执行;职工领取日照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职工本人实际月平均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限额执行。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日照市职工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执行12%。单位按规定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确实有困难的,需由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提出降低缴存比例申请,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降低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原降低比例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差额。
慧择提示:2016年日照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多少?目前依然按照2015年度的标准来实施,缴存基数的最高上限为12463元,最低的限额为1450元。日照市后期如果公布2016年度缴存基数,出现少缴纳的单位和个人需要进行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