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昌吉州人民政府直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目前中心内设9个科,下设7个管理部。
主要职能: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增值保值;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是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慧择提示:昌吉公积金管理中心以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者的合法权益为重点,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遵守“管委会决策,中心运作,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工作原则,真正把住房公积金管理成“人民放心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