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众所周知,当新余职工需要资金购房或是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时,便可以选择将公积金里面的资金提取出来。而新余公积金在提取时,一般需要按照“个人申请—单位审核并出具证明—管理中心审批—办理支付手续”的流程来操作。
基本流程
1、个人申请。职工首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审核并出具证明。职工所在单位对职工申请予以核实,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应在《申请书》上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审批。
3、管理中心审批。管理中心根据职工所在单位报送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查,并自受理提取资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
4、办理支付手续。经审查符合提取的,管理中心依照核定的提取额度办理支付手续。
所需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审核盖章的《新余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
3、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证明其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产权共有人以直系亲属(父母和子女)名义购买自住房的,须提供证明其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不在同一户口薄的直系亲属,应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5、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原则上应由本人或单位专管员办理;委托他人提取的,受委托人还须提供身份证和合法的委托代理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慧择提示:新余公积金如何提取?首先,职工需要向所在单位申请,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会出具证明,之后职工再携带相关资料到管理中心让其审核,通过后即可获得贷款。一般来说,职工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书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