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1993年10月,单位级别为副处级。编制68人,党员37人。设置10个职能科室和6个办事处,分别为正科级(即办公室、政工科、监察科、计财科、归集科、核算科、信贷科、政策法规科、稽核科、信息技术科;派出集贤、宝清、友谊、饶河、电厂、矿区六个办事处)。
负责全市行政辖区内的住房公积金归集、核算、支取、信贷管理等业务。贯彻落实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有关政策、法规,研究制定地方性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和配套文件;实行“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的管理机制,依法保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资金安全使用、保值增值。
慧择提示:双鸭山公积金管理中心进一步加强资金归集力度,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确保资金安全,真正使得住房公积金服务于人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