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人们工作的流动性日益增强,许多人在就业地缴存公积金,却因种种原因而选择异地购房,个人公积金不能利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要求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
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在德州市11个县(市、区)公积金办理网点内,公积金贷款业务可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缴存职工凡在德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均可跨县(市、区)在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慧择提示:德州公积金异地买房也可以申请贷款,凡是在德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外地职工,连续足额缴纳公积金六个月以上的,就可以向您德州住房管理中心提出异地贷款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