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满18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连续欠缴不超过三个月),且自本人申请之日起,本人及所在单位按时足额缴存6个月(包括6个月)以上;
3、具有1年以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合同(房管局备案);
4、购房首付款符合规定比例(首次购房为30%以上,二次购房为50%以上);
5、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同意按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7、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慧择提示:以前聊城市职工想要使用公积金贷款就需要在贷款前连续足额缴纳十二个月以上,不过现如今聊城公积金贷款条件变得简单,职工主要缴纳六个月以上,并满足以上条件就可以办理贷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