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支取公积金个人申请表》,并按规定提供个人相关材料交所在单位初核。
对符合提取条件的,由所在单位出据同意提取的证明,并填写《公积金支取清单》(一式两联),加盖公章后,连同职工按规定提供的个人相关材料报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管理中心自准予提取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提取金额转入职工所在单位的结算帐户,由单位提取现金交付职工本人或继承人、受遗赠人。
单位未按时足额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待单位补足欠缴的住房公积金时,方可办理提取手续。
慧择提示:柳州公积金提取流程是什么?首先要向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初审后,交由公积金中心进行二审,审核通过,公积金中心便将提取金额转入职工所在单位的结算帐户。需要提醒的是,单位欠缴的,该单位员工不可以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