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一)申请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所购房屋的产权人为本人;
(二)申请人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仍正常缴存;
(三)有稳定的收入及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申请人及配偶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
(五)认可中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方式;
(六)符合中心现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
办理流程
申请人按照细则要求,到中心信贷科(县区由各管理部将缴存证明扫描件传递中心信贷科邮箱)办理异地缴存信息核查业务,中心信贷科对申请人的异地缴存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核实。由中心上报备案的核实人,根据住建部提供的核实电话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在缴存证明上签字确认返还借款人(或县区管理部)。申请人备齐申请贷款所需的材料后,到中心申请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受理贷款后,借款人将结果(证明回执)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
慧择提示:以上是对驻马店公积金异地买房的介绍,满足条件的市民准备公积金异地贷款要清楚流程,这样才能确保公积金异地买房的顺利办理,并且可以缩短办理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