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06年8月经开封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是直属为市政府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中心设有行政管理科、计划财务科、归集管理科、信贷管理科、网络管理科、稽核督查科等6个科室,并下辖四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主要职责:
(一)编制、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开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慧择提示:开封公积金管理中心以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者的合法权益为重点,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确保资金安全,使得公积金真正为人们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