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按规定备齐材料,到公积金中心或受委托银行办理。
经办人员审核申请材料,材料完整无误的,即予办理;材料不完善的,不予受理,退回材料并作出解释和指引。
通过审核后,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本人名下的储蓄账户;符合《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一)项情形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只能转入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账户。
职工所在单位在核实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提取转账账户、职工身份及证件等信息后,可为职工批量代办提取业务;其他人员代办的,应提交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件。
慧择提示:东莞公积金提取流程很简单,首先要准备好材料,然后到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在通过审核后就可以办理提取手续。市民可以通过临柜申请、网上办事大厅申请等办法进行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