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提供的材料
1、职工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银行打印盖章的公积金存款余额单;
4、转入单位(新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号;
5、填妥的《梅州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
办理程序
1、同城转移:单位或职工提供完整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受委托银行办理同城转移手续
2、异地转移:职工提供完整材料→管理中心审核→转出地管理中心委托银行转账或电汇→转入地管理中心登记个人明细账
慧择提示:梅州公积金转移需要的材料有职工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办理程序根据是否同城转移而有所变化。在手续齐全情况下,即时就能办理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