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比例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以及建金管[2005]5号文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提高使用率的意见》(陕政发[2009]16号文)的有关规定,职工个人缴存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最低各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最高各为12%。缴存单位可在规定缴存比例范围内变更单位及个人缴存比例,提交变更缴存比例报告备案即可。
缴存基数
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即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最低不得低于所在设区城市政府规定的在职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不超过职工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职工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列入工资总额的统计项目计算。
慧择提示:2016年西安公积金缴费比例是多少?这主要和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有关,工资水平越高,缴纳的比例也就越多,而最高不会超过12%,最低不得少于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