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条件
住房类
购房、房屋翻建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购房人(产权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提取;
租房
职工及配偶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租住本市住房的,本人及配偶可以提取;
还贷提取
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注:已办理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应当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贷款未还清之前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申请非销户提取。
非住房类
1、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享受低保职工可以提取;
2、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可以提取;
3、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4、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5、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去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6、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7、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退休手续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提取流程
1、 职工在申请提取前,应当先在公积金业务委托银行办理银行卡关联公积金账户的签约手续,提取资金应当转入该银行卡,否则不予办理提取手续。死亡职工生前未办理银行卡签约的,提取资金应当转入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银行账户。因其他特殊原因,提取资金确实无法转入提取人本人银行卡的,经提取人书面授权,允许转入第三方账户。
2、职工申请销户提取前,应当先由所在单位前往银行办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
3、职工提取公积金时,需持身份证及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向公积金业务委托银行网点的公积金专柜申请提取。经办人审核后,对于材料真实齐全、符合规定的,进行系统录入。公积金中心办事大厅及各区县管理部提取业务复核岗对已录入业务进行复核。审批通过后,由银行网点公积金专柜经办人打印提取凭证,经提取人或代办人签字确认后,银行经办人将提取资金转入与提取人公积金账户关联的银行卡账户。
4、因职工死亡及其他特殊原因,提取资金确需转入非本人银行账户的,提取人需持身份证及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直接到公积金中心办事大厅及各区县管理部申请提取。委托银行网点不受理此类业务。
5、公积金中心对于无法立即确认,需要进一步核实的,有权要求职工补充材料或采取面谈、实地复查或向相关部门核实等方式审核,相关部门应予配合。相关部门拒绝配合或申请材料无法核实的,中心可作出不准予提取的决定。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按照规定办理提取手续。
慧择提示:西安公积金提取方法主要分为公积金提取条件和公积金提取流程,职工如果是购买、租房等都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职工在提取公积金之时,首先需要到委托银行办理签约手续,然后在携带材料到管理中心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