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中称,单位每年应按职工上一年度月均工资总额,调整当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016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应按2014年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即职工2014年度工资总额÷12)核定。在此次调整前,各单位应遵循的缴存基数是职工2013年的工资水平,而此次调整后,将使用职工2014年的工资水平。
在该通知中,对于武汉市公积金的最低月缴存基数,和2014年相比并未发生变化,依旧是中心城区最低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300元,新城区不得低于1020元。即中心城区单位及个人月合计缴存额度最低为208元,新城区最低为163元。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也未变化,为8%至12%之间。
慧择提示:按照规定,2016年武汉公积金缴费基数应按2014年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核定,至于最低月缴存基数,中心城区最低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300元,新城区不得低于10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