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03年4月正式组建成立,为市政府直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正县级事业单位。机关内设办公室、人事处、纪检监察室、归集管理处、贷款管理处、财务会计处、审计稽核处、网络信息处、县市处、政策法规处、资产管理部共11个处室及工会、共青团、妇委会、机关党委等专职机构,下设1个分中心和25个管理部,全面实行垂直管理,总编制人员167名。
主要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慧择提示:自成立以来,保定公积金管理中心2003、2004、2006年被省建设厅评为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先进单位,2003、2005年获得“全省建设系统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 2005、2006连续两年获得全市“创建文明生态村先进单位”“机关效能建设优胜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