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缴存地无所有权住房,租住其他住房用于自住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每年提取一次。其中,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要件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租住商品住房,提取额度为申请提取日前12个月缴存额合计的50%且不超过当期房租的实际支出额。(提取要件为房产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房屋租赁协议、所租房屋权属证书复印件。考虑到租赁双方为个人,特取消提供租金发票这一要件。)
租房行为发生在以前年度且未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能累计提取。
遇到下列突发事件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其他人身伤害事故受到严重人身伤害的;因见义勇为或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患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生活严重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家庭生活难以为继的。
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物业费
缴存职工可凭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以支付普通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额度为提取申请日前12个月缴存额合计的20%,每年提取一次。
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夫妻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提高至4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60万元。
降低首套普通自住住房首付比例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建筑面积140平方米以下普通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
放宽二套房贷款条件
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60%降至30%,并按首套房贷款利率政策执行。
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式
将原有贷款额度计算方式由:按照夫妻双方退休年限内所缴存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计算调整为:按照夫妻双方退休年限内所缴存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2倍之和计算。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举例介绍:例如夫妻单方为40周岁的缴存人(距离退休20年),月缴纳公积金500元,且账户余额有3万元,其最高贷款额度计算为:500(元)×2(倍数)×12(月)×20(年)+3(万元) ×2=30万元。如果夫妻双方均为缴存人的,最高贷款额度即为二人之和,但不得超过60万元。
慧择提示:以上是对承德公积金贷款额度的介绍,住房公积金额度的提高,是有利于人们的,这样人们在购房时使用公积金贷款可以节省不少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