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寿险,无疑是许多人投保时购买的首选保险。这不仅在于死亡是人生需要面对的最大风险,而且相比健康险、财产险等,寿险是最早为人所熟识,最具群众基础的险种。平安幸福定期寿险在2004年一经推出,便深受大众喜欢。
保险描述
高额保障清晰单纯,回归保险真谛
享受可转换年金权益,灵活运用资金
多种交费方式,多种保险期限
可以附加7级34项意外残疾保障
减额交清,免除您的交费压力
投保案例
30岁男性,投保《平安幸福定期寿险(A,2004)》,30年交费,保险期限30年,基本保险金额10万元,交费期内附加基本保险金额10万的《平安附加残疾意外伤害保险》。
保费支出:年交保险费590元
基本保险利益:
身故保障:被保险人主险合同生效日起1年内疾病身故领取1.053万元;
被保险人主险合同生效日起1年后疾病身故,领取10万元。
附加保险利益:
意外残疾保险金:交费期内,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造成的残疾,领取残疾保险金。
慧择提示:平安幸福定期寿险是一款消费型的定期保险,保费低,保障高,缴费方式灵活,投保年龄是18周岁到60周岁之间。与储蓄返还型寿险相比,定期寿险具有获取同样的保障额度,只需要用很少的保费的优点。
保险描述
高额保障清晰单纯,回归保险真谛
享受可转换年金权益,灵活运用资金
多种交费方式,多种保险期限
可以附加7级34项意外残疾保障
减额交清,免除您的交费压力
投保案例
30岁男性,投保《平安幸福定期寿险(A,2004)》,30年交费,保险期限30年,基本保险金额10万元,交费期内附加基本保险金额10万的《平安附加残疾意外伤害保险》。
保费支出:年交保险费590元
基本保险利益:
身故保障:被保险人主险合同生效日起1年内疾病身故领取1.053万元;
被保险人主险合同生效日起1年后疾病身故,领取10万元。
附加保险利益:
意外残疾保险金:交费期内,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造成的残疾,领取残疾保险金。
慧择提示:平安幸福定期寿险是一款消费型的定期保险,保费低,保障高,缴费方式灵活,投保年龄是18周岁到60周岁之间。与储蓄返还型寿险相比,定期寿险具有获取同样的保障额度,只需要用很少的保费的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