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农民工”失业了,只能一次性领取生活补助金,现在可以跟城镇职工一样,领取失业保险了。新修订的《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明日起实施。按照规定,只要是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或者即使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都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不管是城镇职工,还是农民工,只要符合领取失业保险的条件,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完全相同。城镇职工和异地务工人员这两个群体不仅实现了同等缴费、同等待遇,还可以同等享受就业服务、医疗保障、促进就业等政策,在失业保险政策上实现均等化。
“以前,失业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要由失业者缴纳,但按新规定,个人部分由失业保险基金支出。”上述负责人表示,以前失业人员每缴费满一年,领取失业前缴费工资的20%;现在在领取期限内,提高到按月领取包括月最低工资标准80%的失业保险金、失业前缴费工资15%的求职补贴。
为方便农民工领取失业保险金,新政规定,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但没有广东户籍的失业人员,要求不在参保地按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且不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可以向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慧择提示:失业保险有居民和农民之分吗?根据广东省最新下发的《失业保险条例》显示,城乡居民可以平等的享受失业保险提供的待遇。这项政策的实施,能够使那些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城乡居民平等的领取失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