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
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投保年龄以周岁(见9.1)计算。本附加险合同接受 的投保年龄为18周岁至65周岁。
犹豫期
自您签收本附加险合同次日起,有10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附加险合同,如果您认为本附加险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附加险合同,将无息退还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
保险期间
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险期间自本附加险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7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零时止。
保险责任
意外身故保险金、意外伤残保险金、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伤残特别保险金、自驾车意外身故或伤残特别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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