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少鸣说,开展大病保险是完善多层次医疗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标志着我国医保体系建设从实现“病有所医”向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迈出了关键一步。福建省在引入商业保险机制参与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方面起步较早,探索和实践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影响比较深远。
为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促进医疗保障体系完善,助力“健康福建”建设,让大病保险惠及更多的老百姓,骆少鸣建议提出如下建议:
(一)推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现全覆盖。大病是城乡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要原因。加快推进大病保险全覆盖,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的应有之义。建议进一步抓政策落地,在整合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基础上,将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参保人员,全部统一纳入大病保险的制度范畴,进一步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覆盖全省所有地市,让大病保险惠及更多的人民群众,真正解决老百姓的后顾之忧。
(二)适当提升大病保险的筹资标准、统筹层次。目前来看,福建省大病保险开办地区的人均筹资标准大概在25元左右。根据国务院医改办测算,只有保费达到40元以上,才能更好地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保费过低就难以实现该政策的根本目的。建议在财政许可的条件下,统筹考虑,适时将罕见病用药等逐步有序纳入医保目录,并适当提升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以改善保险公司运营亏损状态,进一步增强商业保险对大病患者个人自负医疗费保险保障力度,进一步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同时,科学确定统筹层次,在适当的时机,以省级统筹的方式,参保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能。
(三)注重引入市场机制参与医疗风险管理。创新互动协作机制,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进一步加快保险公司信息管理系统与医保信息系统对接,实现资源互动、信息共享,增强保险公司对参保人员就医管理、医疗服务与风险管控和评估,降低商业保险的承保风险和服务经营成本。
慧择提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的实行,大大减轻了市民看病治病的就医负担,提高了他们的生活水平。中国人保财险福建分公司总经理提出了三点建议,为促进该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覆盖指明了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