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3年至2015年逐年提高工伤保险待遇,使工伤人员享受到社会发展红利。
2013年按月领取伤残津贴人员,在现行领取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66.8元,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每户每月增加81.3元,领取生活护理费人员按照2012年度在岗职工工资水平同步调整。
2014年按月领取伤残津贴人员,在现行领取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205.18元,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每户每月增加104.06元,领取生活护理费人员按照2013年度在岗职工工资水平同步调整。
2015年按月领取伤残津贴人员,在现行领取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205元,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领取生活护理费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10元。
慧择提示:工伤保险待遇一直是众多职工关注的焦点。柳州市依据本市实际情况,逐年调高工伤保险待遇,真正站在广大市民的角度上考虑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当地市民的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