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对外劳务经营企业和出国劳务人员应当与保险公司签订对外劳务保险合同,企业还应按照所在国(地)政府规定,要求境外用工单位投保以出国劳务人员或者其指定人员为受益人的境外医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如果境外用工单位不能办理,则由招工企业办理。这样,如果出国劳务人员在境外因犯罪事件、恐怖袭击、战争甚至绑架等造成意外伤害,可以得到赔偿。
出国务工可团体投保“绑架险”,除了通过企业层面来投保,个人也可以自行投保一些绑架勒索险,但需要有一定的财务证明,因为投保额度和保费都不低。绑架勒索险属于财产保险,投保此类险种还需要组合一定的人身意外险作充分的保障,因此,出国务工团体也可以投保一些意外、医疗及绑架风险等的组合型保险。 此外,还有绑架慰问金和雇主慰问探访费用可供选择。前者是指承保购买出国务工保险的人员,在旅行期间遭受绑架,根据实际被绑架的日数获得赔偿的保障金;后者是指承保购买出国打工保险的人员,因意外事故或身患疾病身故或住院,保险公司安排其雇主前往探望的交通及食宿费用。
慧择提示:到陌生的国家工作,面临的风险比国内要高出许多,因此劳动者在出国之前购买一份出国务工保险显得尤为必要。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应该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中的内容,避免出现意外后保险公司不能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