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规定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604.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938元,有效提高了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待遇。
自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下发后,对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整,我市辖区最低工资标准从930元/月上调至1250元/月,按照《安徽省失业保险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应随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按照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计发比例的通知》精神,我市按照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1250元的75%核定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938元。
慧择提示:经济的发展、物价的上升等一系列因素,要求我国保险制度的改革步伐必须要加快。此次宿州人社局发布通知,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极大保障了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他们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