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保护环境是社会主义每个公民的责任,无论是普通个人公民还是企业公民,都应该做到爱护环境。近日,环保部公布了2015年全国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企业名单,包括17个省的近4000家企业,涉及行业也相当广泛。
江苏投保企业数量居首
环保部公布的2015年全国投保环责险企业名单中,包括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近4000家企业,涉及重金属、石化、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处置、电力、医药、印染等行业。本次公布的投保企业是目前已经投保环责险、具有环境风险保障,而且保险合同有效期在2015年10月31日及之后的企业。
其中,江苏省投保企业数量居首,在投保企业名单中共2213家,重金属行业企业288家,非涉重金属行业企业达到1925家。其次为广东、四川、甘肃等。
环保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别涛介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2007年,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与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2013年,环保部与保监会又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强制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在涉重金属等高环境风险行业启动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据了解,今年以来,新《环境保护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都对环责险作出了规定。各地环保和保险监管等部门积极推进,从2007年至2015年第三季度,投保环责险的企业已经超过4.5万家次,保险公司提供的风险保障金累计超过1000亿元。
早在去年12月,环保部首次公布环责险投保企业名单时,环保部有关负责人表示,8年来,投保环责险的企业已经超过2.5万家次,保险公司提供的风险保障金累计超过600亿元。
不难发现,仅一年时间,投保环责险的企业已经增加2万家次,保险公司提供的风险保障金累计增加400亿元。
一位不愿署名的专家告诉《每日经济新闻》笔者,投保环责险主要是排污企业在参与,包括化工、重金属等高环境风险的企业都应该做。
环保部也表示,环责险在防范环境风险、补偿污染受害者、推动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环责险迎快速发展机遇
业内专家说,中国进入环境问题集中爆发期,突发环境事件频发。
环保部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突发环境事件471起,重大事件3起,较大事件16起,一般事件452起。
在严厉的执法和惩处面前,重金属、石化、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处置、电力、医药、印染等行业企业在发展中,环境方面面临的风险加大,进一步释放了环责险的市场空间。对此,别涛说,当前,环责险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今年是新《环境保护法》的“实施首年”,该法首次将“损害担责”确立为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企业一旦发生污染事故,可能将面临巨大的公益或者民事侵权的损害赔偿金额,借助保险机制应对民事赔偿法律责任、化解环境风险,就将成为许多企业主动而自然的选择。
同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进一步确立了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原则,明确了企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范围。企业发生严重影响生态环境事件,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将依法承担生态环境修复或者货币赔偿的责任。这将倒逼企业增强防范环境风险的内在动力,也促使企业通过投保环责险,化解环境风险,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别涛认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有关部署也为环责险提供了直接的推动力。
环保部称,下一步,环保部门将积极联合有关部门,借助环境法治强化、生态文明改革推进的良好契机,发挥地方积极性和创造力,推动环责险工作不断深化,为防范环境风险、及时救济污染受害者发挥更大作用。
慧择提示:此次环保部公布的全国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企业名单中,江苏投保企业数量最多,位居名单榜首。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企业名单的公布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环境保护意识,加快我国的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
江苏投保企业数量居首
环保部公布的2015年全国投保环责险企业名单中,包括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近4000家企业,涉及重金属、石化、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处置、电力、医药、印染等行业。本次公布的投保企业是目前已经投保环责险、具有环境风险保障,而且保险合同有效期在2015年10月31日及之后的企业。
其中,江苏省投保企业数量居首,在投保企业名单中共2213家,重金属行业企业288家,非涉重金属行业企业达到1925家。其次为广东、四川、甘肃等。
环保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别涛介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2007年,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与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2013年,环保部与保监会又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强制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在涉重金属等高环境风险行业启动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据了解,今年以来,新《环境保护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都对环责险作出了规定。各地环保和保险监管等部门积极推进,从2007年至2015年第三季度,投保环责险的企业已经超过4.5万家次,保险公司提供的风险保障金累计超过1000亿元。
早在去年12月,环保部首次公布环责险投保企业名单时,环保部有关负责人表示,8年来,投保环责险的企业已经超过2.5万家次,保险公司提供的风险保障金累计超过600亿元。
不难发现,仅一年时间,投保环责险的企业已经增加2万家次,保险公司提供的风险保障金累计增加400亿元。
一位不愿署名的专家告诉《每日经济新闻》笔者,投保环责险主要是排污企业在参与,包括化工、重金属等高环境风险的企业都应该做。
环保部也表示,环责险在防范环境风险、补偿污染受害者、推动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环责险迎快速发展机遇
业内专家说,中国进入环境问题集中爆发期,突发环境事件频发。
环保部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突发环境事件471起,重大事件3起,较大事件16起,一般事件452起。
在严厉的执法和惩处面前,重金属、石化、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处置、电力、医药、印染等行业企业在发展中,环境方面面临的风险加大,进一步释放了环责险的市场空间。对此,别涛说,当前,环责险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今年是新《环境保护法》的“实施首年”,该法首次将“损害担责”确立为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企业一旦发生污染事故,可能将面临巨大的公益或者民事侵权的损害赔偿金额,借助保险机制应对民事赔偿法律责任、化解环境风险,就将成为许多企业主动而自然的选择。
同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进一步确立了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原则,明确了企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范围。企业发生严重影响生态环境事件,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将依法承担生态环境修复或者货币赔偿的责任。这将倒逼企业增强防范环境风险的内在动力,也促使企业通过投保环责险,化解环境风险,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别涛认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有关部署也为环责险提供了直接的推动力。
环保部称,下一步,环保部门将积极联合有关部门,借助环境法治强化、生态文明改革推进的良好契机,发挥地方积极性和创造力,推动环责险工作不断深化,为防范环境风险、及时救济污染受害者发挥更大作用。
慧择提示:此次环保部公布的全国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企业名单中,江苏投保企业数量最多,位居名单榜首。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企业名单的公布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环境保护意识,加快我国的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