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8元修车费 人保财险只赔8元
去年九月,武汉大多数保险公司推出绝对免赔额,车主纷纷质疑其为霸王条款,但如若车主不接受绝对免赔额,就无法在这些保险公司购买商业车险。而接受了绝对免赔额,车主遇到小事故,要么得不到赔付,要么只能获得几元钱赔款,本报针对此现象进行了跟踪采访。
倒车时不小心撞到路边的栏杆,保险公司定损508元,减去绝对免赔额500元,保险公司只赔了8块钱。拿着8块钱,车主陈杰(化名)直叫这保险买得憋屈!
陈杰3月份在人保财险公司买了4000元的商业险,4月中旬,陈杰在倒车时撞到路边的栏杆,车身出现损伤,需要更换一个小零件。往返保险公司几趟,保险公司定损508元,减去绝对免赔额500元,保险公司通知他只能赔8元钱。
得知这一结果,陈杰很生气,但还是领了8元钱,陈杰告诉记者,“不管多少钱,我都要去拿,不然我这保险不是白买了?”
人保财产险工作人员称,陈杰这样做太不划算,来回的路费都不止8元。此外,这次事故还会被算进报案率,来年续保时保费费率还要上浮。
5月11日,家住武昌卓刀泉的胡琪(化名)停车时被撞,损失为700元,按规定,此种情况车主应自行承担30%的损失,平安保险公司只负责赔偿70%,即490元。因490元属于500元以下的事故,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胡琪一分钱的赔款都拿不到,胡琪质疑,平时事故只是一些小磕小碰,500元以下不赔,买商业险还有什么意义?
据了解,自去年下半年开始,武汉各家保险公司都推出了绝对免赔额,人保、平安、太平洋这几家保险公司的免赔额均为500元。车主如遇到500元以下的单方事故,保险公司不予赔偿。如事故损失超过500元,保险公司只赔偿超过500元的那部分。
据悉,早在2004年,一些财险公司就推出过绝对免赔条款。但因担心丢掉市场份额,在执行中,多数财险公司力推“不计免赔”附加险,绝对免赔规定一度销声匿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