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理财产品中的长期稳健著称的保险产品来说,最大的特点在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三方面的均衡。所以,对于我们普通投资人来说,选择时需要全面权衡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
首先,经营保险理财产品的机构都是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而我国保险法明确规定,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只能被分立、合并撤销,不得解散,即使被依法撤销,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都必须由国家保监会指定的公司接受转让,这句话的意思就是永远不用担心“起飞”之类事件对老百姓的资金造成风险。
从保险理财产品本身的特点来看,分红型理财保险在收益设计上一般都有固定领取和浮动分红两部分来增加安全性,也就是说,公司经营水平、外部投资大环境等因素对保险理财产品的收益有影响,但只影响一部分,固定领取的那部分收益被固定进合同正文受保护。可以这么理解就是保险理财产品的最终收益比较稳定,距离投资人的目标值偏差会比较小,特别适合为未来准备一笔资金用途。例如,保险理财产品会被当成国际上解决个人养老问题的最重要的渠道与手段。
保险理财产品的基础收益虽然并不高,但由于属于中长期投资,几乎所有的公司都会将客户往年的投资收益在不领取的情况下,自动复利滚存,这样从中长期来看,会达到一个比较满意的收益水平。
还有部分的理财高手不满足于保单本身的收益,他们非常聪明地利用保险理财产品的流动性即保单贷款功能来为自己的资产再次投资增值。
慧择提示:上方对于保险理财产品特点的分析,有心的投资者将会从中获取大量的投资知识,这将在您以后购买保险理财产品时便能很好地做出选择,无论是为您的子女,还是为您以后的养老状况做出理财投资,保险理财产品都值得您加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