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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申请流程
1、个人应填写补缴北京养老保险承诺书和申办单,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向存档机构提出补缴申请。
2、存档机构应于每月25日前初审。通过后,对于补缴时在存档机构正常和非正常缴费的人员要分别填写补缴明细表和汇总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上报所属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审批。
3、社保经办机构审批通过后,在系统中录入缴费人员的补缴明细,并生成补缴汇总。与存档机构申报的补缴明细表和补缴汇总表数据核对一致后,转基金收缴财务岗做收款处理。基金收缴财务岗应于每月28日前生成银行扣款信息。审批未通过的,将相关信息反馈存档机构。
4、个人应于提交补缴申请北京养老保险的当月28日前将补缴费用足额存入个人扣款账户中。当月审批已通过的补缴于次月1—5日由社保经办机构委托银行扣款。次月18日前财务回款成功后,个人可查询账户情况。未成功的,将相关信息反馈存档机构。由于个人原因造成扣款失败的,个人应按照以上流程重新提出北京养老保险补缴申请。
补缴缴费基数档次
个人申请补缴北京养老保险时,相应年度缴费工资基数档次分为以下三档:
(一)第一档为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第二档为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三)第三档为补缴年度缴费工资基数下限。
补缴基本养老保险的账户
计入个人账户部分,均以本人确认的缴费工资基数档次按照历年规定的比例计入个人账户。
历年规定的计入个人账户比例见《补缴年度缴费工资基数档次及计入个人账户比例表》。
逾期不得申办补缴情况
(一)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
(二)被判刑劳教收监执行期间。
(三)办理外埠户籍进京之前。
(四)办理本市户籍农转非之前。
慧择提示:对于北京市市民来说,养老保险有利于保障自己的晚年生活,而对于整个社会来说,养老保险的缴纳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因此,对于北京市市民和社会来说,北京养老保险补缴都是非常有必要的,对于那些中途停缴的市民来说,最好在规定期限内进行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