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心家庭成员无力担负重大疾病费用,已退休在家安享晚年的刘某故意编造虚假住院事实,不到5年时间20余次向当地医保中心报销医保费用66万余元,实际所得60万余元。今天上午,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二审审理,裁定以诈骗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20万元,继续追缴赃款22万余元,驳回其上诉。
刘某是云南某公司退休职工。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9月至2014年6月,其以自己与丈夫在陕西省蓝田县某中医院住院治疗为名,编造虚假住院治疗事实,提供虚假诊断证明书、住院费用清单及住院医疗费等相关资料,先后20次向宣威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报销医疗费66.26万余元,实际报销得60.42万余元,2014年7月25日,其再次申请报销审核费用5.84万余元时案发。案发后,刘某亲属退还医保款38万元。法院一审判决宣判后,刘某提出上诉。
慧择提示:刘某原本是为了帮助家庭减轻重大疾病费用,但是却采用了错误的方法,编造虚假住院事实,然后以到当地医保中心进行报销。这不仅让她受到了应有的惩罚,而且还浪费了医疗保险基金,使其他参保人员的利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