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丹青介绍,为大力推进建筑业职工参加工伤保险,贵州省采取了系列举措,第一项就是明确强制参保的政策规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明确: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均应参加工伤保险,否则建筑施工管理单位不予办理和核发施工许可证。
与此同时,制定三年全覆盖目标任务。从2015年起,贵州省在建及新开工项目加快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到2017年实现应保尽保。
此外,优先办理参加工伤保险。相对其他社会保险险种来说,建筑施工企业可优先办理参加工伤保险。
谢丹青表示,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是强制性的,单位应参保而未参保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针对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现象,谢丹青介绍,按照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慧择提示: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建筑业分散风险,从而为广大劳动者提供更加全面的保障。除此之外,贵州省还加大了对工伤保险基金的监管力度,严禁工伤职工骗取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