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临门两全保险(分红型)
保险责任身故全残给付: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不幸身故或全残,则给付等值于保险金额的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若身故或全残时被保险人的年龄不满4周岁,则按相应比例给付)
生存给付:被保险人每三年可以领取一次数额为保险金额百分之六的生存保险金,直至身故或全残。
生命末期给付:如果被保险人年满4周岁后处于生命末期,即可以获得生命末期保险金,同时豁免以后各期保费,给付后的保险金额减少为原来的一半。
备 注投保年龄:30天至60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交费方式:趸缴、年缴、半年缴、季缴
交费期限:10年、15年、20年、25年、缴费至55岁或60岁
产品特色限期缴费,保障终身
每三年给付一次生存保险金,直至终身
多种方式分配红利,分享公司经营成果
生命末期给付,同时豁免以后各期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