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洪表示,新医改以来,在行业共同努力下,大病保险呈现开局顺利、运行平稳态势,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试点工作快速推进,截至今年9月底,全国除西藏外均出台了大病保险实施方案,已有17家保险公司在全国28个省(区、市)开展大病保险,覆盖人口达到8亿人。二是保障效应初步显现,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累计有400多万人直接受益于大病保险,大病患者实际报销水平普遍提高了10-15个百分点。三是承办能力日益增强,一些地方实现了“一站式”和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提高了大病保险结算效率,使得大病患者享受到快速便捷的结算服务,也促进了医疗行为和费用管控工作,部分地区在医疗审核、管控、监督方面的作用效果比较明显。四是政策示范效应明显,大病保险对基本医保制度的深化和整合起到了一定推动作用。随着大病保险示范效应初步显现,保险业逐步得到了政府认可和支持,推动商业保险承办基本医保相关业务发展,陆续出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意外保险+护理保险”等政企合作模式。
黄洪表示,各保监局和保险公司要确保2015年年底前全面实施,到2017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大病保险制度。保险行业应从六个方面把握《意见》主要精神,即把握大病保险的正确定位、提升大病保险的统筹层级、强化大病保险的政策设计、建立大病保险的调节机制、打通大病保险的系统对接、坚持大病保险的独立核算。
慧择提示:在政府和商业保险机构的共同努力下,大病保险运行平稳,并且取得了明显成效。国家在未来将会进一步推动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基本医保相关业务,争取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