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此次稳岗补贴的对象是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的企业实施稳岗补贴政策,同时将适用对象从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等三类企业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稳岗补贴标准不超过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如果企业同时符合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可选择享受其中一项政策,不得重复享受。
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于11月10日前,向市人力社保局就业管理服务局提出申请,同时填写《企业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并提供本单位已采取稳定就业岗位的措施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2014年度财务报表、2014年度每月职工工资发放清册并附银行转账凭证、社保局提供的参保人员名单、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等相关材料。
在充分考虑基金支付能力基础上,市就业管理服务局受理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企业上报市人力社保局,由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共同研究确定补贴企业名单和补贴数额,并在龙泉市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后,由市财政局及时拨付补贴资金。同时,特别提醒申请企业应如实申报填写申请内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保证所提供情况的真实性。如有发现提供虚假材料,一律取消政策享受资格。
慧择提示:龙泉市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可以激励企业承担稳定就业的社会责任,尽量做到不裁员或少裁员。此举可以进一步提高失业保险基金使用效率,从而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