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人了解,近日泰安市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的通知》要求,确定从2015年起,所有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依法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可以申请稳岗补贴。这些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每年4-5月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含县市区)提出申请,全市每年集中办理一次。在报送相关材料的同时,企业要注意提供上年度正常减员情况资料(退休审批表复印件等)、解除劳动合同人员花名册、解除劳动关系文件或备案证明书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014年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2015年11月底之前提出申请。
稳岗补贴将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给予。那么,符合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呢?据悉,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企业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非企业原因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人员除外)低于本市上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全市预计支出6000余万元。企业可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获取详细信息。
慧择提示:通过上面的介绍了解到该市人力资源社保局对复核后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及补贴金额,统一在该网站上公示来确定名单和金额。并提出2014年符合条件企业,可在2015年11月底之前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