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社会保险全覆盖,实现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的目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下发《关于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通知》决定于2014年至2017年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全民参保登记计划”2014年启动,2017年基本完成,实施期为4年。长沙市被人社部列为全国首批全民社会保险参保登记试点城市,并要求2016年6月底以前完成全民参保试点工作。
2014年10月以来,在省人社厅的指导下,长沙市积极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开展全民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建设的通知》,将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分为准备阶段、实施阶段、总结完善三个阶段。目前,准备阶段工作已全面完成,已参保人员信息数据上报省人社厅比对,进入全面实施的第二阶段工作。
全民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是依据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社会保险全覆盖为目标,通过信息比对、入户调查、数据集中管理和动态更新等措施.对各类群体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记录、核查和规范管理,从而推进职工和城乡居民全面、持续参保的专项行动。
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总体目标是,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全体职工和适龄城乡居民,参保率达90%以上,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全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本覆盖所有法定群体,实现各类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制度的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
凡长沙市的户籍人员或长期居住人员,且未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被征地居民社会保障中任何一种社会保险制度的人员均列为登记对象。对于已经参加任何一种社会保险制度的人员,经过基本信息比对直接确认参保登记。
主要包括三类信息:一是个人基本信息:身份证号码、姓名、工作单位名称、户籍所在地、常住所在地、工作单位所在地;二是个人就业信息:已就业(省内就业/省外就业)、无单位(学龄前、在校学生、未就业、自由职业者);三是其他信息:未参保原因(个人未参保/单位未予参保/参军/出国/判刑/其他)、社会保障卡服务银行、手机号码、固定电话、代理人相关信息(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姓名、手机、固定电话、与被代理人关系)。
未参保人员参保登记方式一:从即日起,未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或其家属,应携带其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主动到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人社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登记。方式二:未参保人员可直接登录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未参保人员登记客户端进行自助登记。方式三:对没有参加任何社会保险又没有主动到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办理登记的人员,基层人社平台工作人员将携带《湖南省未参加社会保险人员登记表》入户进行登记,登记对象应予以积极配合。
统一部署,协调推进。全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决策部署,工作方案由市统一制定;工作计划、系统运用与培训、数据整合由市局负责;宣传资料由市统一编印。各区县(市)人社部门主要负责组织本区域的宣传发动、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取本区域的相关数据并上报;各乡镇(街道)人社服务站、社区(行政村)人社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对辖区未参保人员进行全民参保登记。
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将宣传发动,营造氛围摆在重要工作位置,实行“省市联动、区县(市)同步”和以区县(市)为宣传主体的全民参保宣传方式。一方面用好媒体宣传渠道,将报纸、电视、互联网、地铁、公交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长沙12333微服务平台等新媒体有机结合,扩大宣传受众面;另一方面用好业务经办服务渠道,通过政策宣讲、集中培训、案例分析、执法宣传、业务办理、现场咨询、制作宣传板报、印发宣传手册等贴近服务方式对全民参保登记和社保政策进行系统宣传解读。提升全民参保意识,营造“人人参保、我要参保”的良好氛围。
整合资源,提高效率。将全民参保登记与社保卡发放和使用相结合,统一开展未参保人员的登记工作,提高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效率,凡持有社保卡的人员,意味着参加了社保登记。同时,通过政府信息资源共享,与公安、民政、卫计等部门数据交换,获取公安部门户籍和长驻人口信息数据,摸清全市城乡居民参保基本情况。加强软硬件建设,建立与省平台对接信息系统,为未参保人员参保登记工作做好了充分准备。
慧择提示:长沙全民参加社保活动的登记举措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其中,省委政府坚持一、统一部署,协调推进;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三、整合资源,提高效率。这次全民参加社保活动推进了城乡居民对社保活动的认知,同时也是社会保障体系逐渐完善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