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林美华在瑞安市人民医院工作了一辈子,在退休时却被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告知,她是“临时工”,只能享受临时工的退休待遇。这与失业编制退休待遇每年相差3万元。到底是什么原因,使得林美华从失业编制身份成了“临时工”?
退休时的意外发现
今年6月中旬,林长荣在“跑了N趟无果”的情况下,将姐姐林美华的遭遇写成一篇长文发到网络上,试图引起公众关注。
林美华,1962年3月出生,瑞安市玉海街道人。1978年4月,她进入瑞安市人民医院制剂室工作,此后在这个科室一直干到年满50周岁。去年3月,她按规定着手办理退休手续。
林美华首先填写了一份《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人退休(退职)呈批表》,瑞安市人民医院和瑞安市卫生局相继盖章签字,并将她的档案和相关资料上报给瑞安市人社局。随后,林美华因出国探亲,委托弟弟林长荣继续办理相关手续。
不料,瑞安市人社局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办公室经核查发现,根据现有原始资料,林美华不具备全民事业身份,因此不能享受事业员工退休待遇。
林长荣吃了一惊,当时他被告知,林美华的退休手续应去该局企业养老保险办公室办理。然而,该办公室经办人员看了相关材料后也拒绝办理,称林美华的人事档案不符合企业退休人员办理条件。
林长荣说明来意后,对方为慎重起见要求先写一份《自愿以企业职工退休》的承诺书,然后再予以办理。林长荣当场表示拒绝。
不久,该局事业养老保险办公室来电,要求林长荣通过医院,更改林美华的事业保险险种,再到企业养老保险办公室办理退休手续。
林长荣告诉《代表在线》栏目记者,瑞安市人民医院早已没有企业身份人员,如果照此办理,就意味着林美华只能以临时工身份退休。
“这个打击确实不小。”林长荣说,他的姐姐参加工作30多年,从临时工到集体合同工、再到事业单位员工,没想到退休时又变成临时工。
这是一起乌龙事件
自去年3月份以来,林长荣为林美华的退休手续跑遍了所有相关部门。通过查阅大量原始材料,他坚信林美华在退休之前的身份应该是事业编制员工,而且时间长达20年。
相关材料显示,林美华于1990年10月经瑞安市卫生局审批,从临时工转为瑞安市人民医院制剂室合同制(集体)职工。
1992年9月,瑞安市卫生局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发函给瑞安市劳动局,要求将瑞安市人民医院55名混岗工纳入全民计划管理,其中上报名单中有林美华的名字。
在1993年事业单位工资改革中,林美华拥有瑞安市卫生局以及批准机关审核盖章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审批表》。此后,她还多次经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变动审批以及年度考核。
去年,林长荣还特地到瑞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查询,结果显示林美华系事业编制在职人员。
林长荣说,这些档案资料表明,瑞安市人民医院、卫生局以及人事部门等都确认林美华属于事业编制身份,而且从1992年到退休之前,从来没有一个部门对林美华的身份提出异议。
瑞安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副部长陈滨表示,林美华的身份一直是事业编制,医院长期以此待遇对她进行工资调整和年度考核,而且到目前为止,医院从未办过企业员工或临时工的退休手续。
“从现有档案资料来看,林美华的身份只能认定为长期临时工。”瑞安市人社局工资福利科科长陈东说,鉴定员工身份是否属于事业编制,必须查看人事部门开具的介绍信、事业单位录用审批表和转正定级表,而林美华这三种材料都没有。
陈东认为,林美华不是事业编制,而享受了20年事业编制待遇,医院和有关部门却一直没有察觉,可以说这是一起乌龙事件。
主管部门负有失察之责
林美华当年“转正”时,究竟有没有人事部门开具的介绍信,以及填写过相关表格?林长荣称,林美华之前曾表示没有印象,如今人在国外很难联系上。
事业单位曾在1993年和2006年进行了两次重大工资制度改革,有资深政工人士认为,如果林美华没有办理“转正”手续,瑞安市卫生局作为主管部门有两次机会察觉并予以更正,否则就是失职行为。
对此,瑞安市卫生局政工科负责人表示,该局一直都承认林美华是事业编制,现在看来是临时工身份。至于过去为什么没有察觉,当时的经办人已经回忆不起来了。
瑞安市卫生局有关档案显示,1990年与林美华同批转为集体合同工、1992年同批上报“转正”的共有3名员工。蹊跷的是,其中1人在2002年退休时,居然以事业编制身份办理了退休手续。
“这3个人的身份应该都是一样的。”陈东表示,其中1人退休手续办错了,最近要更改过来,“我们一直想找到有利于林美华的档案,但找不出来,她只能申请以企业员工身份退休。”
林长荣说,按照瑞安市人社局的说法,林美华的人事档案就成了一堆废纸。就算林美华一直是“临时工”,但她却交了20年事业保险费,这个责任究竟谁来承担呢?
慧择提示:同样的工作时间、同样的学历、同样的退休时间,为什么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和失业编制人员退休待遇相差那么大?现阶段我国实行“养老金并轨”政策能否解决这个问题还犹未可知,但是长期下去社会矛盾积累会造成社会不安定因素上升。
退休时的意外发现
今年6月中旬,林长荣在“跑了N趟无果”的情况下,将姐姐林美华的遭遇写成一篇长文发到网络上,试图引起公众关注。
林美华,1962年3月出生,瑞安市玉海街道人。1978年4月,她进入瑞安市人民医院制剂室工作,此后在这个科室一直干到年满50周岁。去年3月,她按规定着手办理退休手续。
林美华首先填写了一份《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人退休(退职)呈批表》,瑞安市人民医院和瑞安市卫生局相继盖章签字,并将她的档案和相关资料上报给瑞安市人社局。随后,林美华因出国探亲,委托弟弟林长荣继续办理相关手续。
不料,瑞安市人社局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办公室经核查发现,根据现有原始资料,林美华不具备全民事业身份,因此不能享受事业员工退休待遇。
林长荣吃了一惊,当时他被告知,林美华的退休手续应去该局企业养老保险办公室办理。然而,该办公室经办人员看了相关材料后也拒绝办理,称林美华的人事档案不符合企业退休人员办理条件。
林长荣说明来意后,对方为慎重起见要求先写一份《自愿以企业职工退休》的承诺书,然后再予以办理。林长荣当场表示拒绝。
不久,该局事业养老保险办公室来电,要求林长荣通过医院,更改林美华的事业保险险种,再到企业养老保险办公室办理退休手续。
林长荣告诉《代表在线》栏目记者,瑞安市人民医院早已没有企业身份人员,如果照此办理,就意味着林美华只能以临时工身份退休。
“这个打击确实不小。”林长荣说,他的姐姐参加工作30多年,从临时工到集体合同工、再到事业单位员工,没想到退休时又变成临时工。
这是一起乌龙事件
自去年3月份以来,林长荣为林美华的退休手续跑遍了所有相关部门。通过查阅大量原始材料,他坚信林美华在退休之前的身份应该是事业编制员工,而且时间长达20年。
相关材料显示,林美华于1990年10月经瑞安市卫生局审批,从临时工转为瑞安市人民医院制剂室合同制(集体)职工。
1992年9月,瑞安市卫生局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发函给瑞安市劳动局,要求将瑞安市人民医院55名混岗工纳入全民计划管理,其中上报名单中有林美华的名字。
在1993年事业单位工资改革中,林美华拥有瑞安市卫生局以及批准机关审核盖章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审批表》。此后,她还多次经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变动审批以及年度考核。
去年,林长荣还特地到瑞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查询,结果显示林美华系事业编制在职人员。
林长荣说,这些档案资料表明,瑞安市人民医院、卫生局以及人事部门等都确认林美华属于事业编制身份,而且从1992年到退休之前,从来没有一个部门对林美华的身份提出异议。
瑞安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副部长陈滨表示,林美华的身份一直是事业编制,医院长期以此待遇对她进行工资调整和年度考核,而且到目前为止,医院从未办过企业员工或临时工的退休手续。
“从现有档案资料来看,林美华的身份只能认定为长期临时工。”瑞安市人社局工资福利科科长陈东说,鉴定员工身份是否属于事业编制,必须查看人事部门开具的介绍信、事业单位录用审批表和转正定级表,而林美华这三种材料都没有。
陈东认为,林美华不是事业编制,而享受了20年事业编制待遇,医院和有关部门却一直没有察觉,可以说这是一起乌龙事件。
主管部门负有失察之责
林美华当年“转正”时,究竟有没有人事部门开具的介绍信,以及填写过相关表格?林长荣称,林美华之前曾表示没有印象,如今人在国外很难联系上。
事业单位曾在1993年和2006年进行了两次重大工资制度改革,有资深政工人士认为,如果林美华没有办理“转正”手续,瑞安市卫生局作为主管部门有两次机会察觉并予以更正,否则就是失职行为。
对此,瑞安市卫生局政工科负责人表示,该局一直都承认林美华是事业编制,现在看来是临时工身份。至于过去为什么没有察觉,当时的经办人已经回忆不起来了。
瑞安市卫生局有关档案显示,1990年与林美华同批转为集体合同工、1992年同批上报“转正”的共有3名员工。蹊跷的是,其中1人在2002年退休时,居然以事业编制身份办理了退休手续。
“这3个人的身份应该都是一样的。”陈东表示,其中1人退休手续办错了,最近要更改过来,“我们一直想找到有利于林美华的档案,但找不出来,她只能申请以企业员工身份退休。”
林长荣说,按照瑞安市人社局的说法,林美华的人事档案就成了一堆废纸。就算林美华一直是“临时工”,但她却交了20年事业保险费,这个责任究竟谁来承担呢?
慧择提示:同样的工作时间、同样的学历、同样的退休时间,为什么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和失业编制人员退休待遇相差那么大?现阶段我国实行“养老金并轨”政策能否解决这个问题还犹未可知,但是长期下去社会矛盾积累会造成社会不安定因素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