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乌鲁木齐是中国大陆现代化高速发展的新兴城市,是第二座亚欧大陆桥经济带,在这样一个地方社会保险制度一定非常完善。近年来,该市的医疗开销也在逐年增加,为此保险管理局制定了参保及待遇享受情况。
去年,乌鲁木齐市参保城镇职工住院22.99万人次,住院医疗费用中次均报销6068元,较2013年增加468元,增长8.36%。截至2014年底,全市114.61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中门诊就医469.72万人次,比2013年增加25.1万人次;住院人次22.99万人次,同比增加2.1万人次,住院次均报销6068元,比上年增加468元。
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59.25万人,享受待遇人数4.18万人。住院5.34万人次,住院医疗费用次均报销3326元,较2013年增加625元,增长23.14%。医保基金支出都比2013年多。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9.20亿元,比2013年增加5.37亿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92亿元,比2013年增加0.54亿元。
截至2014年年末,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存46亿元,其中统筹基金累计结存30.31亿元,个人账户累计积累15.69亿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末累计结余3.02亿元。根据计算,截至2014年末,乌鲁木齐市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可支付18.4个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可支付18.9个月。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基金结余足以应对9个月支出额,是最为科学合理的状态。由此可见,乌鲁木齐市医保基金累计结余略显“富余”。相关人员介绍,2006年,基金还存在缺口,经过努力,到2009年,医保基金实现当年结余平衡。供养比例是反映实际养老负担的重要指标,它能反映养老保险基金所面临的支付压力。截至2014年底,乌鲁木齐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10.95万人,其中在职参保88.63万人,离退休人员22.33万人。缴纳养老保险的人数与领取养老金的人数之比得出供养比例约为4:1,这意味着,乌鲁木齐市平均4个上班族供养一个退休人员。
慧择提示:通过以上介绍可以了解到,社会保险是非常行之有效的,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可以促进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为乌鲁木齐市带来意想不到的产业发展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