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下简称大病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新的制度性安排。为健全医疗保险体系,提高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东阳市从2014年7月份建立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由医保处负责管理运行,大病医疗保险已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参保人数达65.6万人。自2015年1月起东阳市又将包括格列卫、赫赛汀在内的15种大病特殊药品纳入了大病保险的基金支付,且经医保、临床专家的竞价谈判,确定的15种大病用药的药价都有明显降低,此举可以大幅降低大病重症,特别是癌症治疗的许多老百姓身上的经济负担。
东阳市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作为大病保险资金,建立大病医疗保险基金,设立基金专户,基金由职工医保大额医疗补助基金(缴费基数0.5%部分)全额和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当年预算中提取3%组成,实行专款专用,并建立合理的大病保险基金运行调控机制。职工医保大额医疗补助待遇不变。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一个医保年度内,个人累计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发生的费用,经医保报销后需由其个人负担的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不含转外就医个人先自负部分),超过3万元的部分,按缴费标准一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按60%的比例报销,按缴费标准二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则按55%的比例报销。
大病保险的经办流程按基本医疗保险的经办流程操作,通过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为患者提供一站式结算,患者凭社保卡在医院就诊结算。同时,大病患者因东阳市定点医院条件所限,需要转往上级医院就医治疗的,可以在转院前携带社会保障卡直接前往东阳市人民医院或东阳市中医院办理转院登记手续,医院医保办开具转院介绍信和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专用证历本后,即可前往上级医院治疗,不必再跑医保处办理转院手续。
从2014年7月至今年8月底,东阳市已累计有836人次共373位患者享受到了大病保险待遇,累计补助达450余万元,有效减轻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大病医疗保险的惠民功能初见成效。东阳市大病医疗保险提高了基本医疗保障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有力缓解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筑牢了全民基本医疗保障网底,让更多的人民群众受益。
慧择提示:如今大病保险的保障越来越好,大病保险可报销的额度也已经远远超过住院报销18万的封顶线。有了大病保险之后,患者的自费负担比例从60%度下降到30%度,减少近一半的治疗费用。为广大基层人民群众解决了看病贵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