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保监会下发的《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将正式实施,监管层在鼓励互联网保险创新的同时也将更注重规范发展。
新规实施日期将至,监管层的整治力度也有所加大。查阅第三方互联售平台以及险企各大官网直销平台发现,与此前动辄7%-8%的收益率相比,如今第三方互联网销售平台的理财险产品数量明显萎缩,收益率也有所下滑。与往年“双十一”等销售旺季相比,违规宣传现象有所收敛,但打着“预期年化收益”及“历史年化结算利率”等字眼,额外赠礼等乱象依旧存在。业内人士指出,这一乱象或将在新规实施后逐步好转。
销售乱象依旧在
互联网保险新规实施在即,那么如今互联网平台是否已经准备好接受检验了呢?29日,淘宝保险平台显示,“理财”相关的险种共24款,除其中有两款显示“即将上线”外,其余20余款产品均在售。在这些在售的理财险中,弘康人寿在售的一款名为“在线理财计划1号”的产品显得格外惹眼,“历史年化结算利率6.8%”的宣传字样赫然在列。
据客服工作人员介绍,该产品为弘康在线理财两全保险(投资连结型保险),同时提供高额航空意外保险保障,预期年化收益率6.8%,保险期限5年,建议最低持有期限为1年。在“累计出售”一栏显示,起售价格1000元的该款产品,已累计销售7.5万余份。
值得关注的是,除弘康人寿外,昆仑健康保险、百年人寿以及招商信诺等多家险企均打着年化收益5%-6%的字样在销售理财险种。其中,百年人寿主打“6%的预期年化收益率的高收益+身故保障”。昆仑健康保险的“存乐理财保障计划-万能型保险理财产品”除宣称预期年化收益率达6%外,还打着“稳定收益”的字样,承诺“最低保证年化结算利率2.5%”。招商信诺的宣传标语则更加诱人,“25%的5年累计预期收益率+最高60万意外保障”。
除以高收益揽客外,有不少险企旗舰店还以话费、乐游卡等赠礼吸引客户。如某人寿官方旗舰店表示,中秋节期间(9月22日至9月28日),购买店内指定产品,保费满50元送价值10元话费,满250元送价值50元话费,满500元送价值100元话费。若将话费折价计算,该险企特定产品的保费返现率达20%。
不仅是第三方互联网销售平台,在不少险企的官网销售平台,则有着更令人乍舌的高收益。在富德生命人寿的保险直销商城,预期年化收益率高达7.68%的“富德生命e理财年金保障(万能型)第二版”显示状态为“正在销售”,该产品显示持有满1年后退保无手续费。尝试购买,但页面已打不开,而其另一款预期年化收益率6.44%的“富德生命e理财A款”则显示“已售罄”。有消息称,安邦保险官网的理财型保险均已下架,珠江人寿官网上的高收益万能险也显示售罄。
规范之路仍漫长
事实上,监管部门对在互联网平台销售保险产品的信息披露等有着严格的规定。《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保险机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不得进行不实陈述、片面或夸大宣传过往业绩、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等误导性描述。”
其中,还明确指出互联网保险产品的销售页面上应包含:保险产品名称(条款名称和宣传名称)及批复文号、备案编号或报备文件编号;销售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的,应该按照《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和利益演示,严禁片面使用‘预期收益率’等描述产品利益的宣传语句;保险产品为分红险、投连险、万能险等非固定收益产品的,须以不小于产品名称字号的黑体字标注收益不确定性。”
经过调查发现,在上述多款理财险中,“历史年化结算利率”、“预期年化收益率”以及“5年累计预期收益率”等字眼依然成为主要宣传标语,且字体明显大过产品名称本身。其收益的不确定性大多未提,取而代之的则是“投资风险有投保本人承担”等字样。此外,在这些产品的销售页面,多数标有产品备案编号等相关信息,但也有例外。弘康人寿在其销售页面就并未注明产品备案编号、批复文号等信息,对于产品的收益也未注明不确定性。
此外,《暂行办法》第十四条强调,保险机构及第三方网络平台以赠送保险、或与保险直接相关物品和服务的形式开展促销活动的,应符合中国保监会有关规定。不得以现金或同类方式向投保人返还所交保费。
“所谓的互联网保险理财产品,往往以高收益吸引投资者购买,实际上保障功能可忽略不计,这当中隐含了不少风险。”济南一位大型险企的业务经理刘建说,此次监管部门规范互联网保险的销售也是意在倡导保障型产品的发售。
业内人士分析,从目前监管的态势来看,险企开展互联网销售需设分支机构,也就是说万能险将不得跨区域销售,如此一来,分支机构少的险企若欲借助互联网理财险拓展业务规模的美梦或将落空。
慧择提示:网销保险利用用户的上网习惯,采用大规模虚假的信息供消费者观看。网销保险虽然体现了“互联网+”模式,但是也应该实事求是,不能期瞒消费者,要符合中国保监会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