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福建省上杭县人社局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作用,强化“保生活、续保险、促就业”的功能,不断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有效提升服务能力,全面提高保障水平。
按照规定调整待遇提升生活保障功能。经福建省政府批准,上杭县最低工资标准从今年七月起由1050元/月提高到1230元/月。该县人社局立即发文:将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分别由原来的735元/月、787.5元/月、840元/月调整为861元/月、922.5元/月、984元/月,人均月增135元,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从7月1日起开始,通过调整失业保险待遇,切实保障下岗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受经济下行压力和产业转型升级影响,上杭县多家企业因停产公倒闭出现大量人员下岗失业现象,在上杭县社会保障服务中心3号窗口,经常出现批量人员前来办理失业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采取积极措施有效加以应对,认真为下岗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及失业保险申领手续,确保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1-9月,该县共为3700人次失业人员发放失业金299.14万元。
落实社保补贴政策提升社保接续功能。认真落实上级有关再就业扶持政策,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金在接续社会保险方面的作用。年初为672名灵活就业实现再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社会保险补贴43万元,确保了672名就业困难人员不因为缴不起养老保险而中断养老保险缴费;今年1-9月,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3700人次失业人员代缴医疗保险费64.55万元,确保了近千名失业人员不因缴不起医疗保险费而中断。
降低费率强化帮扶提升就业促进功能。年初,根据国务院及省有关部门的政策规定,及时作出调整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的决定,从2015年4月1日起,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由3%降至2%,其中用人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缴纳,职工个人按其本人工资的0.5%缴纳。“失业保险缴费不多,对企业和职工都好,这是个双赢的事,企业再困难我都动员企业老总必须参加并按时缴纳。我们企业现有员工800余人,月平均工资在2000元以上,每年缴失业保险费也就40多万元,今年,失业保险费率又降低了一个百分点,其中企业和职工各降了0.5个百分点,虽然不多,但对于企业来说,也可以说是有数算的,一年算下来,企业少负担10余万元,也算是不小的数目。职工每人每年也少缴100来元。我在企业人力资源部十来年了,了解失业保险的好处,失业保险真是利民惠民的好政策!”说到失业保险,上杭建润电业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周智琳动情地说。
此外,该县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促进再就业。一是社保补贴政策;二是小额贷款贴息政策。2014年为94名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小额贴息贷款640万元;三是免费培训鉴定政策。今年1-9月,对1815名有就业培训愿望的农村劳动力提供了免费技能培训,为1298名农村劳动力提供了免费技能鉴定,为60名有创业愿望的劳动者提供了免费创业培训。
慧择提示:福建省自2015年7月份起,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费用人均月增135元,通过调整失业保险待遇,切实保障下岗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另一方面,福建省对失业人员还提出各项小额贷款补贴政策,倡导失业人员自主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