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我以前在外务工的时候,在当地参加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今年60周岁了,现在家里条件困难无力缴费了,请问,可以将我的企业养老保险转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吗?”近日,一位面带愁容的老同志来到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新农保中心咨询求助。
经了解,该同志在外务工期间参加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同时又参加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根据养老保险衔接制度的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的,符合养老保险待遇规定的领取条件时,可以自由选择险种办理退休手续。
经过区新农保中心与区社保处企业养老保险工作人员的积极沟通与认真研究,将该同志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合并到城乡居民保险个人账户,共计5405.34元。根据现行政策,该同志每月可领城乡居保待遇112.27元。“如今国家的政策真是越来越好了,处处为我们群众着想……”该同志得知自己的养老待遇有着落了,满脸笑容的说道。
至此,该区首例跨险种转移成功办理。这一跨险种转移办法的实施,保障了就业不稳定、经济困难的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广大参保群众根据实际需要灵活选择险种退休。
慧择提示:根据养老保险制度的相关规定,已经参加办理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杨保险年满60周岁的,符合养老保险待遇规定的领取条件,就可以自由选择险种办理退休。如今国家政策越来越趋向人性化,处处为老百姓着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