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化投资是管理趋势
目前社保基金已投资交通银行100亿元、中国银行100亿元、中国工商银行100亿元、京沪高铁100亿元,且已全部实现盈利。
企业年金投资收益情况
企业年金从2006年下半年开展市场化投资运作,2007年才开始有完整的、跨年度的统计数据,故监管部门从2007年开始披露企业年金投资收益情况。
年平均收益率为历年收益率的几何平均。
可以看出,2007~2014年平均收益水平较高,达到7.87%。考虑到2007年牛市超高收益因素,计算最近5年和3年的收益率,也分别达到4.2%和6.19%,整体收益水平较高。
同时投资收益波动性也在降低,前5年发生过两次全行业平均亏损,到了最近3年没有再发生全行业亏损,即使在股票和债券市场都不理想的2013年(类似2011年),当年平均收益也达到了3.67%。
与基本养老保险投资收益的比较
与企业年金对比,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范围严格限定于银行存款和国债,也未引入合格投资管理人进行市场化投资。2009~2014年,投资收益率分别为2.2%、2.0%、2.5%、2.6%、2.4%、2.9%,虽然保证了安全性,没有任何年份亏损,但年平均收益率只有2.43%,远低于企业年金收益水平。2015年6月底,人社部和财政部公布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这表明,在缴费增长压力越来越大的时候,通过市场化投资提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积累水平,是值得期待的正确方向。
与全国社保理事会投资收益的比较
同样是市场化投资的养老保障类型基金,全国社保理事会运作得更早,有理事会自营方式,也有相当比例资金委托外部合格投资管理人进行投资。通过2007年以来可比数据分析,可以看到,全国社保理事会的投资收益更高,八年平均收益高于企业年金1.6%。其中只有2008年为负值,且低于企业年金,其余所有年份均高于企业年金。
可以得知,2007~2014年企业年金与全国社保理事会的投资收益差距主要是投资范围不同造成的。
首先,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从2007年就可以开展有银行担保的信托贷款项目投资(按成本计算不得超过总资产的5%),而企业年金在2013年才获准投资合格的信托产品。截至2014年6月底,社保基金共开展了44个信托贷款项目的投资,累计投资金额845.8亿元,按本金计算的信托贷款存量为405.42亿元。
其次,根据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国家重点企业改制及国家重点改革试点项目的函》的回函(财金〔2005〕97号),社保基金可以进行实业投资,范围为中央直管企业改制或改革试点项目,投资总额按成本计算不超过划入基金货币资产的20%。目前社保基金已投资交通银行100亿元、中国银行100亿元、中国工商银行100亿元,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100亿元。从已投资的项目来看,交行、中行、工行已全部上市,京沪高铁也实现了盈利,给社保基金带来了丰厚的长期收益。而企业年金在2014年才试点投资中石化销售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股权投资,且中石化销售公司还未有明确的上市计划,尚未给企业年金带来收益。
最后,股票投资比例的差异,社保基金允许投资证券投资基金、股票投资的比例上限为40%,企业年金的上限为30%。
总的来说,企业年金和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率比较理想,而企业年金和全国社保理事会投资收益的差异更多地归因于投资范围,而这是可以通过逐步放宽投资政策来缩小差异的。因此在机关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体制改革中,职业年金的投资就延续了企业年金市场化投资的政策。同时,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体制改革,近十年也经过多次讨论,2015年公布的基金投资管理征求意见稿也采取了市场化投资的方式。
战略资产配置与投资收益
2004年开始启动的企业年金在中国是新生事物,相关年金管理机构也是在2005年第一次获得牌照,如何保障委托人和受益人的利益,促进企业年金基金的保值增值,受托人和投资管理人都在不断地探索、总结。
根据国外成熟市场的经验,在基金投资总回报中,长期来看约90%的收益归因于战略资产配置决策。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中,将企业年金战略资产配置的责任交给了受托人。由于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对各大类资产规定了明确的比例,可以看作国家从政策层面确定了战略资产配置的大框架,因此受托人最初并没有特别重视战略资产配置的作用,更多是从投资合规监督和事后评估的角度进行履职。这种实践在最初的五年看来是不太成功的,企业年金平均收益在五年内经历了两次全行业的亏损。
考虑到员工对亏损的接受能力很弱,委托人开始要求企业年金投资每年不能亏损,并在市场允许的情况下获取较高的收益。企业年金作为信托型业务,投资收益本来是委托人和受益人自身来承担的,法规也明确规定企业年金不能保本。但作为企业年金这种养老保障性质的业务,受托人和投资管理人无疑要以其专业的能力尽到谨慎勤勉的义务。高度安全、适度收益、长期持续,成为企业年金收益的共同目标。
因此,从2011年开始,委托人和受托人都开始反思,考虑如何做好战略资产配置。由于2011年尚未放开投资范围,大部分都是二级市场交易的品种,按市价估值的结果是年金基金净值也随市场波动而波动,如果只投资债券和股票类产品,将无法保证投资收益不跌破本金,除非采取极端保守的策略,撤出债券和股票市场,这显然也是不现实的。
当时正值银行存款利率处于高位,因此很多企业年金计划开始纷纷配置大额协议存款或银行定期存款,这成为企业年金基金“安全垫”的开端。当时国有大行的五年协议存款利率可以达到6%~6.5%的区间,非常合适企业年金长期配置。人社部没有发布确切的统计数据,但估计截至2014年底,全市场配置一年期及以上银行存款和大额协议存款的规模在2000亿元左右。2015年以来基准利率迅速下行,大额协议存款的配置价值明显降低了。
通过配置大额协议存款的实践,大型企业年金客户开始接受配置一定比例的稳定收益资产作为“安全垫”的概念,也逐步形成了安全垫资产的选择标准:就是需要长期收益较高(6%~7%,高于年金历史平均水平为佳)、且安全性高(大额协议存款背后是银行,尤其是中国的大型国有银行以及排名靠前的股份制银行,安全性有保证)。
2013年人社部开始放开投资范围,基础设施债权计划和信托计划开始纳入安全垫的范围。
基础设施债权计划要求A类或B类增信,大型银行或企业提供本息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安全性强,配置比例最高可以达到企业年金基金净值的30%。2013~2014年是基础设施债权计划配置的高峰,收益率在6.5%~7%之间,虽然基础设施债权计划的存续时间较长,一般长达5~10年,但考虑到企业年金基金处于净流入状态,支付压力很小,因此在安全性、收益性能够得到保证的前提下,较长的期限也可以接受。2015年以来债权计划收益率下降到6%以下,长期配置的价值基本消失了。
相比基础设施债权计划,信托计划虽然收益率更高,达到7%~8%的区间,但安全性相对较弱。法规要求企业年金投资的信托产品应当安排投资项目担保机制,且信用等级应当不低于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A+级或者相当于AA+级的信用级别。因此投资管理人一般会在做好信用风险评估和控制的前提下才少量配置,法规也要求不要超过企业年金基金净值的10%。
在战略资产配置中建立安全垫的基础上,委托人和受托人又进一步确定投资组合以及个股止损政策,在下跌达到一定幅度后要求减仓或强制清仓。由于能把投资收益回撤控制在一定幅度,安全垫的收益能够有效对冲,这样企业年金基金的保本就成为可能。这在很大程度上解释了2013年债市强烈下跌、但年金仍能保持全市场正收益的现象。这也是企业年金投资的一大进步。
慧择提示:自2013年以来,企业年金基本涵盖了所有大类资产,养老金产品种类丰富多样。并且有一些企业年金的投资管理人开始建立专业的投资管理队伍,加强投资经理配置,对优化战略资源、提升年金投资收益都有很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