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本单位仍存在劳动合同(工作)关系,但因出差、生病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领取的,参保单位可指定专人代为签字领取。
参保单位完成本单位社保卡发放工作后,应尽快将《北京市社会保障卡发行回执单》的第一联以及因故未发出的社保卡,一并送达参保地的区县社保中心。
领取社保卡后请修改密码
参保人员领到社保卡后,应与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上的信息进行比对确认。
应仔细阅读社保卡信封内附有的卡使用说明。建议到社保卡服务网点或自助服务终端机上(设在社保所和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修改卡查询密码。如果有误,参保人员需将社保卡交回参保单位,并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社保卡发放范围
1企业、事业、机关、社会团体等单位中的在职职工与退休人员。
2在市、区县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和街道(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
3街道(镇)社会保障事务所管理的社会化退休人员、非在校少年儿童和散居婴幼儿、无业居民与老年人。
4学校和托幼机构中的学生儿童。
慧择提示:小编提示各位已经领取到社保卡的居民,在领到社保卡的第一时间要将社保卡与本人居民身份证上信息进行对比确认,记得修改个人社保卡密码。没有领到社保卡的居民可以仔细阅读上文中关于社保卡发放范围等内容进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