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如今女性职工在进入用人单位后,一般都会为其办理生育保险,从而在生育期间享受相应的待遇。据了解,近期王女士表示自己的生育津贴被工资侵占,而且至今没有发放。针对这一情况,下文将会为您做具体的介绍。
女员工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也为女员工购买了社会保险,然而当女员工在生完孩子去报销生育保险时,却发现自己的生育津贴2万余元被公司侵占。 9月17日,笔者获悉,在多次向公司索要自己生育津贴无果的情况下,女员工将其所在公司告上了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法院。
王女士于2014年7月与淮南市一家公司签订劳动派遣合同,该公司依法给王某办理了各项社会保险,后王某被派遣到淮南市交通银行工作。
2015年1月,淮南交行变更外包公司,王女士的人事关系也一并转入了新的苏州一家公司。同年1月,刚生完孩子的王女士在淮南市申报了生育保险待遇,生育津贴3.3万元汇入苏州公司的账户。当王女士向公司申请返还其生育津贴时,公司却拒绝。
庭审中,苏州公司辩称,王女士的生育津贴没有那么多,是淮南市工伤生育保险管理中心核算错误,所以,公司暂时保管该款项,并已经发函给淮南市工伤生育保险管理中心,要求该管理中心对差额部分予以收回。
为了查清事实,承办法官在庭后立刻联系淮南市工伤生育保险管理中心。经过了解,得知该笔款项金额并无核算错误。
于是承办法官通知原被告到淮南市工伤生育保险中心,由该中心作出解释。苏州公司这才同意将生育津贴款返还王女士。
慧择提示:生育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女性职工在参加之后就应该领取相应的生育津贴。上述公司侵占职工的生育津贴属于一种违法行为,所以消费者在以后遇到这种情况应该积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