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山东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综合考虑了CPI增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提高等因素。目前,山东已形成动态调整机制,自2007年至2015年,已连续9次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充分发挥了失业保险保生活、促进就业和预防失业的作用,确保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待遇,保障了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促进了失业人员再就业。
山东省结合各市最低工资标准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失业保险金标准档次确定为3个,分别为每人每月950元、900元和850元。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从2015年7月1日起执行。
慧择提示:随着经济水平以及最低工资标准的不断提高,山东省此次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也是顺应了时代发展的趋势。失业保险作为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在防失业和促就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所以劳动者在入职之后一定要及时办理失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