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通知要求,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岗补贴。补贴政策主要适用于实施兼并重组企业、化解产能严重过剩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以及经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行业、企业。
失业保险统筹地区实施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上年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具备一年以上支付能力、失业保险基金使用管理规范的条件。
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的条件。
符合政策范围和基本条件的企业,经审核同意后,在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以及淘汰落后产能期间,按不超过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所需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列支。
经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部门、工业经济部门、发展改革部门以及环保部门认定审核后的企业,可向参保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稳岗补贴。确定补贴企业名单和补贴数额后,财政部门将及时拨付补贴资金至企业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付到企业的账户。
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一个年度内可申请一次稳岗补贴,申请稳岗补贴的资料须在当年8月底前报参保地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遵义市2014年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2015年10月31日前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
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是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过程中一项重要政策,对企业在实施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过程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稳定职工队伍、维护社会稳定有着积极作用。这一政策贵州省将执行到2020年底。
慧择提示:遵义市此次开展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工作,将有利于稳定就业形势,激励企业承担稳定就业的社会责任,更好的发挥失业保险社会“稳定器”的作用,而且针对那些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在今年10月底到相关部门进行申请,这将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