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统筹账户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于上世纪90年代。30多年来,“统账结合”制度建设取得巨大成就,但也面临着养老金碎片化、缺乏激励效应、便携性差、个人账户“空账”运行和制度缴费负担过重等问题,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个人账户空账数额连年扩大,做实个人账户政策已难以为继。
在此背景下,名义账户制正重回决策者视野。据介绍,个人账户制度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完全积累的个人账户制度,即个人缴费不用于支付当前退休者的养老金,而是完全记入个人账户并进行实账化的投资管理。另一种是名义账户制,学名为“名义缴费确定型”,其本质有两点:在融资方式上实行现收现付制,在给付方式上采取缴费确定型。简而言之,就是个人缴费用于支付当前退休者的养老金,个人账户中没有真实资金,而是对个人缴费进行记账,把缴费和收益都计入账户,作为未来发放养老金待遇的依据。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副教授杨俊认为,采用名义账户制度没有改变养老保险制度现收现付的资金收支模式,从而避免了大规模制度转轨成本;另一方面,由于引入了缴费确定机制,可以实现参保者个人待遇和缴费的精算平衡。
值得注意的是,名义账户改革如若确定,个人与基本养老保险投资收益将不再直接相关。“名义账户”的制度本质上属于现收现付制,即每一代退休人群由在职缴费人群(下一代)提供养老金,体现的是一种代际之间的供养关系,也就是说,养老金入市收益或亏损与个人已经没有直接联系。”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齐传钧表示,很多参保人担心自己养老金的安全,其实,这是对“养老金是老百姓的养命钱”这一说法的理解偏差造成的,“正确的表述应该为"退休待遇是老百姓的养命钱"。实际上,参保人领取的退休待遇是按照一定的计发公式进行发放,计发公式一旦公布通常维持不变,退休待遇的多少完全取决于个人和企业缴费的高低,而与基本养老保险贬值还是增值已经没有联系。”
慧择提示:养老保险作为社会最基本的保障制度之一,养老保险的改革是关系到民生问题的大事。名义账户的转换目前为止还没有下定论,不过这些改变都是随着社会发展变化而发生变化的,跟随了社会的脚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