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9月7日宣布,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编号为“上证函[2015]1482号”的《关于对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载明公司由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20亿元的公司债券符合上交所的挂牌转让条件,上交所对其挂牌转让无异议。
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方式,无异议函自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华夏幸福称,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工作,本次债券首期发行规模10亿,期限4年,在第2年末附公司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票面利率5.7%。
上述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工作已完成认购缴款,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15年9月2日划入公司本次债券发行募集资金账户。
此前8月4日,华夏幸福曾发公告称,其由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10亿元公司债券已发行完成。
据悉,华夏幸福于7月24日表示公开发行规模为不超过75亿元(含75亿元)的公司债券。该项债券面值100元,为固定利率,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期限为不超过7年(含7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或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慧择提示:华夏幸福将发行价值20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作为挂牌转让条件,并且发行公司债券也有利于华夏幸福发展融资,缓解公司资金紧张局面,避免公司陷入债务危机中。投资者近期可关注华夏幸福股及其在债券市场的相关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