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据了解,近几年来,包头一直在发展大病医疗补充保险,目前已经有2116人享受到该保险。从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的发展程度上看,包头已经认识到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重要性,并制定了一系列的措施以此来发展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目前,包头已有2116人次享受到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待遇,大病保险对参保人员基本医疗报销后的实际平均报销比例已达58%。包头市城镇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于2014年7月1日正式启动,采取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与商业保险合作的形式,资金来源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个人不再缴费,按人均筹资额度的5%筹集。
2014年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中按每人每年25元的标准提取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资金,用于向保险公司购买大病补充医疗保险,2015年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3元。今年起,全市城镇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扩大,将治疗胃癌、非小细胞肺癌、结直肠癌、慢性髓性白血病以及多发性骨髓瘤8种恶性肿瘤及其治疗所需的12种靶向药物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可报销范围,治疗获得慈善机构赠药前的费用由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35%,城镇居民再由大病保险支付35%。
慧择提示: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对于进一步完善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有效缓解当前参保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收支矛盾,保障重大疾病参保患者医疗需求和医疗待遇,减少因病返贫、因病致贫问题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