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务院日前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要求今年各地大病保险支付比例应达50%以上。而媒体人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江门大病保险支付比例最低有六成,而职工大病保险基金支付最高可付数十万元。
而市人社局负责人表示,江门未来仍依据省出台的基本医保药品目录执行,待其进行进一步修改后,江门会根据需求作调整。
大病保险支付比例最高可报九成
自2014年起,江门参保人开始享受大病保险的医保方案。尽管根据国务院发文要求,其支付比例至少五成,但根据市人社局发布的方案,本地大病保险支付比例最低都在六成,高于全国水平。
根据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方案,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年度累计住院自费达1万元至6万元(含6万元内),大病保险基金支付比例就达六成。
对于江门职工大病保险方案,报销的比例则更高。根据市人社局有关规定,职工医保参保人住院医疗费用统筹资金最高支付限额以外至范围内医疗费用60万元(含60万元),最高可报九成。
市人社局负责人表示,尽管大病保险已实施一年余,但职工大病保险最高报销额度并未出现“按比例全额报满”的情况。而根据市社保局的数据统计,“大病保险”推行起至今年7月,全市职工有25万人次、居民4万多人次受惠于大病保险。
慧择提示:江门市大病保险的支付标准较高,这符合了当地市民的要求,切实保障了人们的权益。另外,作为基本医保的延伸,大病保险实现了对江门参保人的全覆盖,但在实施过程中,市民呼吁将更多特定病种药品能纳入报销目录。